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互联网推广创作运营”服务团队征集

时间:2024-03-14 10:08 发布人:小编         浏览:

  为提升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服务理念和品质,立足“公立医院”的属性,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强化和创新中西医结合的特色,加强重点科室中西医结合特色的打造,不断提高医疗诊断和救治专业能力和科研能力,耕耘“中西医结合”在理念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致力将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办成区域内首屈一指、省内知名的优质医院。立足“高质量发展”的理念,通过互联网推广、内容创作和运营,苦练内功,外联资源,深耕本地病源,导入外地病源,依托高效互联网服务和高质量中西医结合医术,实现医院高质量发展。医院需引入专业团队协助医院进行互联网推广运营,在全网能够简单、高效、直接地展示、导流、转化、运营资源,能够让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在行业中脱颖而出,在美誉度和信任度上有重大突破。现面相社会公开征集专业团队协助医院开展年度互联网推广创作运营工作。

  报名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代表参加的请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厂商或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资质。

  5.具有成功类似项目管理业绩。

  6.供应商应具备咨询培训的能力和案例。

  7.供应商应具备活动策划能力,能有效组织不同类型的线上线下活动。

  8.供应商应具有互联网运营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公众号、抖音、小红书、企业微信等互联网工具,且有自有平台运营经验。

  9.供应商应具备派人至医院驻场指导、培训能力,时间不低于6个月,人员不少于4人。

  请有意向单位于2024年3月18日下午17:00时前,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业绩、报价表(1年)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至:云南省个旧市大屯街道星河路666号--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9楼党办报备。

  联系电话:徐老师 18187366627


  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3月14日